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
二、招标项目编号:ZZCG2022W-GK-148
三、招标项目内容
标项 招标内容 单位 银行数量 招标规模(万元) 招标单位
一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家 1 850 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招标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本次招投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投标的,可统一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投标主体。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至2022年12月29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 2022年12月30日8:30 -9:00,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2月30日9时00分整在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306)评标室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
八、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本公告后提供附件下载。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 0571-88907716
地址: 浙江省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
联系人: 殷洒圳
联系电话: 0571-56352904
地址: 莫干山路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9F
附件:
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编号:ZZCG2022W-GK-148
公开招标文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2
第四章 招标需求……………………………………1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8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ZZCG2022W-GK-148
三、招标项目内容
标项 招标内容 单位 银行数量 招标规模(万元) 招标单位
一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家 1 850 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招标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本次招投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投标的,可统一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投标主体。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至2022年12 月29 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 2022年12月 30日8:30 -9:00,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2 月30日9时00分整在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306)评标室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
八、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本公告后提供附件下载。
九、联系方式:
机 构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浙江省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网 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new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备注
项目联系人A 叶丹 0571-88907716 / 采购一部
项目联系人B 商红娟 0571-88907706 / 采购一部
项目投标报名 陈彬菁 0571-88907723 / 办公室
网站系统问题 客 服 95763 / 注册、账号等
其他问题
开标室应急投标电话:0571-88907751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及 要 求
1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2 是否接受转包与分包:否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是否演示:否
5 开标时间: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6 开标地点: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7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8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结果经招标单位确认后,采购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含)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在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9 签订协议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含)。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11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2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3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招标单位”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在政采云系统平台上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声明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8.本项目要求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复印件;
11.提供招标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12.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13.服务承诺对照表(见附件);
14.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15.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自拟);
16.廉政承诺书(见附件)
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1.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在提供时请仔细检查当期是否有效,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
2.所有附件格式均为模板,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实际要求进行填写。)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协议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电子投标逾期;
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4.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开标
(一)开标准备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工作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的有关事项,告知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公证人员公证的则由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名确认;
5.工作人员打开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送评标室评审(纯线上投标省去本环节);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7.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银行;
8.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银行;
9.评标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
四、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含1名招标单位内部成员和4名外部专家,外部专家由浙江省财政厅从省级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标程序
1.招标单位代表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5.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三)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五、定标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推荐中标人,招标结果由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2.招标结果经招标单位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5个工作日内(含)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方自行与招标单位联系协议签订事宜。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利率水平指标20分、经营状况指标30分、经济贡献度指标30分、服务水平指标2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定期存款利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定期存款利率相同的,依次按 (1)经营状况指标分值;(2)服务水平指标分值;(3)经济贡献度指标的顺序由高到低排名。若依然相同,中标候选人资格抽签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三、评分内容及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一、利率水平(20分)一年期 20 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基点(BP)),报价最高的投标银行得满分(20)分,其他银行根据与最高定期存款年利率的比值。计算公式:实际得分=投标人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最高报价的定期存款利率*(20)分;
二、经营状况(30分)资产质量 6 根据投标银行不良贷款率排名评分。不良贷款率排名第1名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运营状况 6 根据投标银行利润总额排名评分。排名第1名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6 根据投标银行利润增长率排名评分。排名第1名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偿付能力 6 根据投标银行拨备覆盖率排名评分。排名第1名得(6)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内控水平 6 根据投标银行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排名评分。排名第1名得(6)分,第2名得(5)分,第3名得(4)分,第4名(3)分,第5名得(2)分,第6名得(1)分,第7名得(0)分。
三、经济贡献度(30分)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5 根据投标银行浙江省政府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情况进行评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得奖)。一等奖得(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未得奖(0)分。
支持制造业情况2.5 根据投标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2.5 根据投标银行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2.5 根据投标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 分,减完为止。
2.5 根据投标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2.5 根据投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2.5 根据投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2.5 根据投标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2.5 根据投标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银行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纳税情况2.5 根据投标银行纳税总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2.5 根据投标银行税收增长率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支持浙江省公益性事业发展情况2.5 支持浙江省公益性事业发展债务融资承销额(含承办柜台发行量)排名。排名第一得(2.5)分,其余投标银行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1)分,减完为止。
四、服务水平(20分) 银行系统建设3 根据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信息系统建设、对账服务、分账核算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金融支持与服务4 1.投标银行(包括同一银行其他分支机构)2019年12月-2022年11月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定期存款服务的且服务情况评价优秀的,每提供一个用户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用户盖章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2021年度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综合考核情况评分,考核等次为“优”得1分,其他等次不得分(以上均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以往提供服务情况3 投标银行近三年为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提供过金融服务的,每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结算服务、代理服务、授信服务、上门服务、其他合作业务等方面。以业务凭证为准。
投标银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3 服务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是否了解客户需求情况,包括且不限于:1.服务水平的监控评价制度是否完善,满分1分;2.服务范围和内容是否明确、齐全、完善,服务水平及相应承诺是否到位,满分1分;3.上门服务方案及费用等,满分1分。以上由评委综合比较评分。
日常服务承诺2 投标银行承诺以下所有日常服务的得满分2分,每少一项扣0.4分,日常服务包括:(1)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存款相关服务,及时上门提供定期账单;(2)协助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手续等;(3)及时按中标利率对公款资金进行计息和偿付,提前支取给予绿色通道快速处理;(4)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5)及时告知银行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变化。
其他服务3 对支付结算、对账及分账核算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1.支付结算方式是否合理、支付结算时间是否及时等,满分1分;2.承诺按客户个性化要求灵活响应对账方式情况、对账分账核算情况及对账单形式,并承诺提供对账单和回单及时送达服务情况等,满分2分。由评委综合比较评分。
服务费用优惠承诺2 承诺免收银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的得2分,不能免收的项目需逐一列明,每个收费服务项目减0.2分,减完为止。
注:经营状况指标(资产质量、运营状况、偿付能力、内控水平)、经济贡献度指标(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支持制造业情况、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情况、纳税情况、支持浙江省公益性事业发展情况等)两大项数据由省财政厅向人民银行、税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获取后统一提供。
第四章 招 标 需 求
一、概述
1、招标内容: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2022年公款竞争性存放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规模:总额约人民币850万元及招标有效期内新增闲置资金,资金存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存款如需提前支取,甲方至少应在2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按先短后长的原则提前支取。未提前支取部分仍按原起息日、期限及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存款期限: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5、入围银行数量:1家;有效投标银行不足3家予以废标。
6、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以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基数,填报加基点,定期存款年利率为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基点。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以实际公款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基准年利率为准。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关利率政策或银行自律约定。
二、招标有效期
1、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为2年,定期存款(期限)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招标人有权按本次中标要求续签下一定期存款(期限)的协议。
2、存入时间由招标人根据资金情况逐步到位,并按入围银行的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存入。
3、招标有效期内,如遇有政策性要求的变化,或管理要求的变更或终止、或其他招标投标阶段无法预计的招标项目需求的变更或终止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银行须无条件接受并给予配合。
4、招标有效期内,资金存放量无论多少,中标人承诺的定期存款利率上浮率及各承诺内容均不能改变。
三、基本需求及通用技术规范
1、中标银行严格按照《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等公款存放的制度规定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每年提交上一年度银监会或人民银行的评级报告。遇到有被银监会降级等特殊情况,会危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在情况发生1天内及时通知招标人。
2、按承诺优惠利率对公款资金进行计息。在核对相应的材料后给予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资金打入指定账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部分办理。
3、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送达定期存款明细表,重要及紧急事项当天送达。
4、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5、做到上门服务,专人负责办理,依法为招标人的信息保密。
6、投标人对招标人承诺的各类优惠利率和服务不受存款额度的限制,且不设下限。
7、定期存款年利率的上浮率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基准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利率为准。
8、招标有效期内,新增闲置资金存款利率、续存利率与中标利率一致。
9、投标人须在中标后按项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投标人不得做限制性规定,也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
10、参加投标的银行机构应确保资金安全、服务及时便利、日常往来方便安全。
11、中标银行应确定固定部门及经办人员负责招标人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并向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计财科报备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具体业务人员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浙江省中波发射管理中心计财科。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服务要求进行响应承诺。
四、中标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存放公款(即协议终止条件),并取消乙方在本单位以后2年内的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一)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二)未遵守廉政承诺或者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
(三)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等级降低后低于B级,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四)进行不正当投标的;
(五)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六)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单位账户的;
(七)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
五、其他说明
1、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门户网站。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计息方案(包括提前支取部分和未提前支取部分的计息方案)。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招标人的服务举措。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声明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8.本项目要求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函(见附件);
10.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年度综合评价复印件;
11.提供招标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12.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13.服务承诺对照表(见附件);
14.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15.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自拟);
16.廉政承诺书(见附件)
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18.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1.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提供省分行相关材料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在提供时请仔细检查当期是否有效,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2.所有附件格式均为模板,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实际要求进行填写。)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ZZCG2022W-GK-148 年 月 日
项 目 国家基准利率(%) 加基点(bp) 本项目利率(%)=国家基准利率+bp
一年定期存款
说明:基点(bp):1个基点等于0.01%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名:
投 标 声 明 书
致: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单位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全称(公章):
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省分行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全称) :
系我分行在浙江的分支机构,现授权以该行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与此项目相关的全部具体事务和文件签署,承担授权指定的最终全权代表签字事项以及盖章确认事项的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省分行全称(公章):
省分行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授权书格式参照,各投标人可自行制作,但需有上述意思表达和相关内容。)
承诺函
我行自愿参与XX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本行自愿接受相关部门通报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全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 务:
全权代表签名: 职 务:
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联系手机:
全权代表邮箱: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名:
注:本表格如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提供复印件。
服务承诺对照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
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名:
廉政承诺书
******: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放行为的通知》(银监发〔2017〕30号)以及省财政厅《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2022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不通过赠送财物、安排亲属就业等方式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
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银行(公章)
年 月 日
现有金融服务
项目编目: 年 月 日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名:
金融优惠服务方案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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